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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的法庭》和旅行的意义

天狗都已经出碟了,这一部还没有。有些电影可以当游记看,像青春祭,这一部更像,虽然全不是一回事。

若干年前,我读到一本小书《被遗忘的王国》,作者是俄国人顾彼得,讲的是20世纪初的丽江。这本书曾使我对丽江充满若干不切实际的想象,以至我完全忽略了一个简单的事实:顾彼得写的是将近一个世纪前的丽江,恰恰在这个世纪里,全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想要重见顾彼得之所见、重闻顾彼得之所闻是不可能的。更别提你本人有没有避免浮光掠影、雾里看花的旅行方式,去近距离感知陌生人的能力了。

这种情形自然不止发生在丽江。有时我喜欢翻看20世纪初从日本和西方各国蜂拥而至的探险家和地理学家的手记,了解他们笔下的边疆。理由很简单:只有从他们的书上,我们才更容易领略到当地的原始风貌。很多时候,我们也只能借助昔日那些带有殖民色彩的著作来增加对当地风土人情的感性认识。就像在仅仅在解放前不太久,拉萨或迪化(乌鲁木齐的旧称,当然迪化的情形和拉萨又不同)还是座中世纪城市。斯文.赫定大费周章想要混进圣城拉萨的计划也以失败告终。至于云贵深山中少数民族的世界就更是自给自足的化外之地,最先去到那里的外人往往是西方的传教士。所有这些人都像顾彼得和洛克等人一样,在解放的红旗插过来之际作鸟兽散。所谓原生态这回事,从此开始也经历了灰飞湮灭的演变轨迹。所以我常常想,想要看到遗留传统风俗相对多一点的地方,只有到足够落后偏远的地区去(同理,小乡镇往往比城市更多的残留了传统文化的遗迹)。

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马背上的法庭》用最直观生动的影象材料,相当的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我相信不仅影迷,旅行甚至人类学爱好者也会对这部电影发生兴趣。这也是《马背》的意义超出故事本身的原因——换一个地区拍摄,电影的魅力也许会被削减大半。

故事,缘起于2003年关于宁蒗县的一部纪录片和相关的报道。纪录片一开始这么介绍:

“…讲述的不是运货的马队,而是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一个由多民族的法官组织的流动巡回法庭。他们用马背驮着鲜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常年行进在崇山峻岭,穿梭于乡村山寨,为当地百姓评家长里短的纠纷,断是非曲直的冲突。”

而电影开始不久,当李保田带着他的两位同事开车翻山越岭行至某处停下,也就出现了这么个画面:李将车上的全副“家当”,连同国徽一道绑在租来的马身上,准备启动这一段从鸡头跑到鸡尾巴寨的行程。下乡断案是他们的职责,如何将现代司法系统消化于封闭而自成体系的各民族村寨,却得凭借法官们各自的经验和本事。法宝是尊重当地人的生活习俗或宗教感情,学会用他们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沟通和处理。显然,这其中足以发生太多稀奇古怪之事。表现在电影里,往往让人啼笑皆非。

第一场法庭戏发生在傈僳族的鸡喉寨,解决妯娌冲突。刚开庭就冲进一个中年男人,一蹦一跳还牵来了一头猪,要求法官处理他的案子。那片空地上“搭建”起来的临时法庭顿时开了锅,那些“猪飞人跳”的情景令人忍俊不禁。类似的笑料在影片里比比皆是。电影里几乎充斥了这样一些一根筋式的人物。可以说,这些群众演员的“表演”完全出人意料,但又全在情理之中。

而高潮也是一场法庭戏。在彝族鸡尾巴寨的离婚案中,被判离婚的女人和她的姐妹坚决不肯离开丈夫的家,原因是她无处可去。这女人发浑撒泼坐在地上又哭又喊,抑扬顿挫的大嗓门效果极其特别,喜感绝不输于前边那个因为罐罐(祖坟)被猪拱了而大闹的男人。她的表现和城里撒混耍泼的女人并无二致,看上去夸张蛮横不讲道理,其中却包含了真切的无奈之情——离婚了她住哪,她该怎么办?

《马背上的法庭》有些像纪录片。其实可以这么说:《马背》关于村民的那部分接近于纪录片,涉及执法人员的这一部分则变成肤浅而拙劣的剧情片。不论是关于李保田被妻女抛弃的背景设置,还是年轻而理想主义的阿洛,因不懂尊重民情处理个中微妙复杂的人际关系,不时和李发生冲突,都显得流于表面。李保田一再批评他“亏你还是个彝族”,提醒观众他办事卤莽无理,也表现得空洞浮泛。李保田本人和环境太不协调,阿洛则被漫画化了。李两次路过同事因公殉职的出事地点,重复的祭酒行为以及影片结尾李打盹出事,同样以身殉职的情节设计都既刻意又纯属画蛇添足,可以说“公家人”这部分的戏基本上是失败的。不过这也是《马背》比较有趣的一个地方——一部分那么朴素真实,另一部分却有些伪劣。难得的是,那伪劣并没有损害这部分真实。

《马背》的好,在它真正触摸到了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他们的嬉笑怒骂无一不唤起我们强烈的感受。和它比较一下,我们会发现《德拉姆》承载了太多想法,其中的人物都被导演供佛一样敬在神台上。现代人在拍同类题材时,总是有意无意地美化或丑化当地,不论目的在反思还是意淫,结果都是无视当时当地人们的生活状态。《德》让我们强烈感觉到镜头和镜头对象之间的距离感,而《马背》却以平淡自然的姿态,不经意便跳过了那条“界限”。而这,就是《马背》弥足珍贵之处。《马背》里最成功的演员正是那些(想来是)自己演自己的少数民族村民们,最蹩脚的则是资深的演技派李保田。

从一开始你就会感觉到李保田的不自然,口音不是个小问题,更严重的是你可以明显看出他在表演,而他的表演在人群中是那么扎眼。他一贯拿腔拿调的语言风格在这里变得做作,到他表演的最高潮,他在婚礼上拿着酒杯欲哭无泪的表情将这种做作也推向了最高潮。他演的再精彩也没用,因为他遭遇了一群完全不对码、不知表演为何物的群众演员。这并不是李保田的问题,演员选错了。三个法官里给人感觉最自然的还是那个本身也是公务员,毫无表演经验的白族女人杨阿姨。

对那些接触现代文明不深的村民来说,表演这个词是不存在的。他们对摄影机没有什么概念,没有一套现成的反应体系,包括肢体语言和表情。他们没有自觉到将演戏和生活区别开来,按照约定俗成的规范去表现自己。换言之,他们不会时刻都强烈地意识到摄影机的存在。他们没有我们那样的条件反射。当然,这种区别也许还因为他们和汉族不同,本来表达感情的方式就没有那么拘谨、克制。他们肆无忌惮地表现着自己,几乎是随心所欲的颠覆了你对表演的概念,让你意识到世界边缘的另外一个世界,还未惨遭现代文明的强势修理,显得那么干净。

在我看来,《马背》是一段珍贵的民族志影像,所包含内容的丰富性远远超出了故事本身。片中的山寨村民看上去和我们有那么多明显的差异,信仰和民俗酿就他们朴素的为人之本,但同时他们又未必和我们有多大的不同:生老病死、饮食男女一样是他们关心的大事。刘杰以一个闯入者的身份,用一双干净的眼睛,表现了一个干净的世界。这干净并不是就道德层面而言,而是它完全没搀杂进意识形态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刘杰没有那么些企图,借这个“别处”对比或反衬文明世界,来浇自己心中块垒。《马背》的故事看上去更为单纯、原始,而这种“原初”而真实的品质,正是当今国产电影所普遍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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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面包含了发表于2006年10月28日 晚上10时19分的 Blog 上的单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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